牢記求職防騙守則,讓你求職就業一路安全
暑假是社會新鮮人投入職場,及學生尋找打工機會賺取學費或貼補家用的旺季,但由於青年學子社會經驗普遍不足,容易陷入求職陷阱而不自知,面對五花八門的求才廣告及不斷翻新的求職詐騙手法,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青年學子,尋職時應保持平實的態度,切忌貪心或好高騖遠,小心謹慎才是避免誤觸求職陷阱的不變法則。
勞工局表示,糊里糊塗簽約,事後卻後悔莫及,是青年學子求職就業時常遇見的詐騙手法,像花花應徵某電信通訊社門市人員,公司以業務聯繫需要為由,要求花花申辦兩門公務手機,並簽訂了門號合作契約書及代辦門號合作書,該電信通訊社於過程中不斷強調業務手機所生費用完全由公司負責,花花在簽訂合約後一個禮拜因不適任該工作而離職,離職後的確未收到任何公務手機繳費的相關資料,就以為該電信通訊社所言屬實,不料,卻於半年後接獲兩支公務手機均已移轉至催收單位,造成花花困擾不已。
又如小偉看到某企業社應徵業務人員,遂前往面試,豈料錄取後,面試官以公司主管要觀察未來幹部為由,將其帶至KTV消費並遊說代為刷卡結帳5萬元,日後可向公司請款,正式上班時,公司拿出加盟合約書及保密承諾書要他簽立,並要求繳交20萬元加盟金,小偉表示身上並無20萬元現金,公司遂退而求其次要求先繳 10萬元,晉升幹部,才可以請領去KTV消費所預繳的5萬元,故又將他帶至大賣場刷卡換禮券2萬元及提領1萬元現金交付公司,小偉始覺得被騙了,隨即離職並向勞工局申訴。
勞工局提醒求職者,不要隨便簽署契約或授權文件,要知道只要年滿20歲,在民法認定就是完全行為能力人,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契約一經簽訂,就具有法律效力,因此求職者在簽訂合約前,一定要清楚細閱所有條款內容及附帶條件,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不要隨便簽約,可要求帶走合約審閱。另外,面試前可先到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站,查看該公司是否有合法立案登記,如果未留公司名稱及地址之徵才廣告,應先求證,切勿冒然依電話告知地點前往面試。面試時要觀察公司是否部門清楚,員工是否各司其職,而不是所有員工的工作就是在接待新進面試者,另外,面試過程是否草率隨便,公司是否天天都在應徵新人,這些都要注意,如感覺有不安全、不正常的狀況,應立即藉口離開,以保自身安全。面試後勿將任何證件或證書交給公司保管,出具影本時應加註用途,如遇初進公司的數天內,即被要求交付一筆金錢,或需花錢才能錄取成為公司員工,或需購買產品才能領到薪水、晉升職位者,就是有問題的公司,求職者千萬要特別小心。
勞工局呼籲,要避免誤入求職陷阱,應牢記求職防騙5不為,「不繳款、不購買、不隨便簽約、證件不離身、不從事非法工作」,讓您求職就業一路安全,求職防騙諮詢專線:04-22289111轉35607,相關資訊請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「求職防騙暨保障就業隱私宣導網」 (https://www.labor.taichung.gov.tw/1261032/Lpsimplelist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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